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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
2018-05-21  

海西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州农村牧区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改善农牧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乡村振兴夯实思想道德基础,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微型党课”等作用,以“十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座谈讨论、面对面宣讲活动,推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进牧区、进家庭。在全州组织开展“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饮水思源,热爱党、热爱领袖、热爱祖国,知党恩、感党恩、报党恩。积极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海西精神,广泛开展“崇德向善”经典诵读和“善行义举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深化诚信教育实践,研究制定乡村诚信守则,积极开展群众道德评议,评选表彰一批“诚信户”“诚信村社”“诚信乡镇”,对失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治约束。

二、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狠刹“攀比奢侈风”,健全婚庆、殡葬服务体系,普遍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引导群众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狠刹“好逸恶劳风”,坚决抵制装穷争利、好吃懒做、“等靠要”等不良风气。探索创新农牧区特色产业发展机制,着力壮大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村电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激发群众艰苦奋斗、创业自强的内生动力,引导群众用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狠刹“封建迷信风”,倡导厚养薄葬,推广现代殡葬礼仪和生态祭扫方式,坚决打击邪教、非法宗教及宗教极端主义,引导群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狠刹“缠闹炒作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狠刹“黄赌毒黑风”,加强对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及薄弱环节的管控,常态化开展“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及禁毒禁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着力倡导良好家风。持续开展征集家风家规家训、“晒家规家训、讲我家故事”“我脱贫、我光荣”等活动,设立“家风家规家训”展示墙,将好的家规家训编录成册,鼓励群众编写形式多样的家规家训,使家风文化深入人心。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家庭、美德少年及好儿媳、好公婆、好妯娌、好邻里等系列评选活动,打造了一批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脱贫致富家庭、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家庭等特色家庭。加大对单亲、留守、空巢、失独等特殊家庭的关爱扶助力度,严厉惩治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不断增强家庭的纽带功能。持续开展“家规家风进万家”“村规民约全覆盖”工程,学习交流文明家风家训,激发践行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以家风化民风、民风促乡风。

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引导农牧民群众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统筹谋划城乡文明创建,着力打造一批文明示范片、示范线、示范带,推进城乡同建、区域联建、结对帮建、家校共建、村企互建,实现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回乡走访和退休干部回乡服务制度,形成领导示范、党员带头、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动态测评体系,完善农牧区志愿服务机制,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推出一批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激励农牧民广泛参与敬老救孤、恤病助残、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诚信个人、诚信家庭、诚信企业,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治约束,让诚实守信蔚然成风。集中实施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和“庭院美化绿化”行动,改善农牧区面貌,提升农牧民环保意识、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

五、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家园、健身工程、文化活动室、农(牧)家书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点、村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等项目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结对子、种文化”等文化惠民活动,精心组织邻里节、读书征文、书画摄影、劳动技能比赛等,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加各类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深入挖掘阐释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所蕴含的教育资源,引导农牧民群众在节庆活动中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重视培育乡土文化人才,把德高望重的老人、心系故土的有识之士、道德模范、乡村教师、经济能人等有助于乡村发展的人,纳入乡贤群体,使其成为社会和谐的维护者和乡村文化的弘扬者。大力扶持民间文艺社团、业余文化队伍,支持优秀戏曲曲艺、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升农牧区的文化品味。探索建立乡村文化乐园、老年活动中心等,并鼓励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及文化企业、公益文化组织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流动服务,让基层文化阵地强起来。

六、进一步完善乡村基层自治。因地制宜、全域覆盖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推行文明星级管理机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普遍建立乡风文明理事会、监事会、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乡贤志愿服务站,以致富能人、威望贤人、企业法人及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吸纳本土、外出、外来乡村精英,为村社提供决策咨询、民情反馈、监督评议及开展帮扶互助服务。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委员和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的作用,调动群众有序参与村社自治。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安置帮教体系,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引导农牧民群众学法懂法,保证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做到法治为民、法治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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